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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党课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4-28   浏览次数 1205

中共新疆师范大学委员会

新师党组函字[2021]24

 

关于举办2021年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党课培训班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做好发展党员全过程的培养教育工作,提高党员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按照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安排,2021430日至55日举办本年度第期党员发展对象党课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对象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按照组织程序确定并报送党委组织部审核批复的党员发展对象(见附件)。

二、培训方式

此次党课培训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培训方式。

(一)线上平台:邀请校内专家进行钉钉直播专题讲座。请需要参加本期培训的党员发展对象加入钉钉群:33098353。下载学习通APP添加班级邀请码:68936045,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学习任务。

(二)线下自主学习:一是学员下载超星学习通扫码进入课程完成线下自主学习任务获得相应学分(具体操作程序将在钉钉群中另行通知)。二是理论培训结束后,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组织学员按照党课学习心得分组讨论,形式自定。

三、培训内容

(一)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入党的流程和程序、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党性修养提升、优秀党员事迹学习等内容设置。

(二)自学资源: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号:gcdyweixin);学习强国APP、学习公社APP、超星学习通APP新青年·习党史等学习平台开展日常学习。

四、考核要求

此次党课考核方式采取线上超星学习通无纸化考试和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综合评价考核相结合。

(一)考核内容:钉钉观看直播教学、超星学习通观看视频和讨论、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组织小组讨论、线上超星学习通无纸化考试四部分组成。

(二)结业分数=钉钉直播和学习通学习考勤(10%)+分组讨论(10%)+学习总结(10%)+结业学习通线上考试(70%)

线上考试内容包括培训课程所学内容及党的基本知识,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间为60分钟。结业分数实行百分制,总成绩高于70分方可结业。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组织学员在教室采取线下无纸化考试,因实习支教、专业实习、在外交流学习等特殊情况的自行参加线上考试。

五、培训要求

(一)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务必对本单位参加培训的党员发展对象提出严格的学习和纪律要求,督促他们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要及时了解掌握本单位本部门参加培训的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情况,配合党委组织部加强学员管理。

(二)参加培训的党员发展对象必须服从本部门组织员老师的管理,自觉遵守《新疆师范大学党员发展对象党课培训班培训要求》。

(三)线上集中授课讲座前,学员提前10分钟进入钉钉直播平台,参加线上讲座时长不得低于每场讲座的90%,低于学时要求,按不结业处理。

(四)参加线上讲座的学员,每次结合讲座内容和自身实际,撰写1000字左右的思想汇报,并在学习通APP平台上提交作业。

 

附件:附件1:2021年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党课培训班学员名单.xls


附件2:2021年第二期发展对象党课培训课程安排.xlsx

  

 

 

                                   党委组织部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