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疆师范大学委员会
新师党组函字[2021]56号
关于举办2021年第四期党员发展对象党课培训班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做好发展党员全过程的培养教育工作,提高党员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按照学校发展党员的工作安排,定于2021年10月5日至10月11日举办本年度第四期党员发展对象党课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按照组织程序确定并报送党委组织部审核批复的党员发展对象(见附件)。
二、培训方式
此次党课培训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培训方式。
(一)线上平台:邀请校内专家进行钉钉直播专题讲座。请需要参加本期培训的党员发展对象加入钉钉群:34271994。下载学习通APP添加班级邀请码:99852734,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学习任务。
(二)线下自主学习:一是学员下载超星学习通扫码进入课程于2021年10月10日完成《新青年·习党史》线下自主学习任务获得相应学分(具体操作程序将在钉钉群中另行通知)。二是理论培训结束后,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组织学员按照党课学习心得分组讨论,形式自定,讨论后学员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三、培训内容
(一)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入党的流程和程序、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党性修养提升、优秀党员事迹学习等内容设置。
(二)自学资源: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号:gcdyweixin);学习强国APP、学习公社APP、超星学习通APP新青年·习党史等学习平台开展日常学习。
四、考核要求
此次党课考核方式采取线上超星学习通无纸化考试和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综合评价考核相结合。
(一)考核内容:钉钉观看直播教学、超星学习通观看视频和讨论、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组织小组讨论、线上超星学习通无纸化考试四部分组成。
(二)结业分数=钉钉直播和学习通学习考勤(10%)+分组讨论(10%)+学习总结(10%)+结业学习通线上考试(70%)
线上考试内容包括培训课程所学内容及党的基本知识,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间为60分钟。结业分数实行百分制,总成绩高于70分方可结业。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于2021年10月11日20:00-21:30组织学员在教室采取线下无纸化考试,因实习支教、专业实习、在外交流学习等特殊情况的自行参加线上考试。
五、培训要求
(一)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务必对本单位参加培训的党员发展对象提出严格的学习和纪律要求,督促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要及时了解掌握本单位本部门参加培训的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情况,配合党委组织部加强学员管理。
(二)参加培训的党员发展对象必须服从本学院组织员老师的管理,自觉遵守《新疆师范大学党员发展对象党课培训班培训要求》。
(三)线上集中授课讲座前,学员提前10分钟进入钉钉直播平台,参加线上讲座时长不得低于每场讲座的90%,低于学时要求,按不结业处理。
(四)参加线上讲座的学员,每次结合讲座内容和自身实际,撰写1000字左右的思想汇报,并在学习通APP平台上提交作业,党课结业后将思想汇报放置个人档案中保存。
附件附件1:参加2021年第四期党员发展对象党课培训班学员名单.xls
附件2:2021年第四期发展对象党课培训课程安排.xlsx
党委组织部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