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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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疆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主要职能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坚持“党管干部”、“从严治党”、“党管人才”原则,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方针政策和决议部署,负责学校机构设置、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指示、决议,拟定学校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工作,建立健全组织工作和干部队伍制度,按照权限和分工制定、起草组织工作校内制度和文件,推进贯彻落实。

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做好学校中层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察、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和培养,指导各二级党委开展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3.负责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抓好各级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换届补选工作。检查督促各级基层组织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不断探索新时期党的基层组织的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4.根据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加强学校党建理论研究,为学校党委党建工作决策当好助手。


5.负责学校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制订学校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指导、检查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籍管理,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处理党籍管理中的问题;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党内基本信息库的建设并做好统计工作。


6.组织开展党内评优表彰工作,配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7.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发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的作用,协同相关部门制定和落实人才政策,统筹推动人才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工作。


8.负责协调学校内设机构设置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机构编制委员会决定的相关事项。


9.负责组织员的交流指导与管理工作,定期召开组织员例会、开展组织员年终述职考核评议等工作。


10.负责驻村干部、教育派驻及挂职交流干部选派推荐和管理服务工作。


11.抓好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组织实施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出国(境)管理、兼职管理等工作。

12.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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