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1-2月“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意见

日期:2024年12月31日阅读次数:


关于做好1-2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意见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根据《新疆师范大学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制度的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51-2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1-2

二、活动主题

踔厉奋发担使命 守正创新开新局

三、活动程序

(一)制定计划。召开党委(党总支)会议、支委会集体研究活动计划,指定专人对接党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参会。

(二)公开公示。通过公示栏、微信群、电话通知等适当形式公开公示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及要求,确保党员群众广泛知晓。

(三)开展活动。结合党支部活动计划开展活动,重点突出党员领导干部示范效果。

(四)总结提升。主题党日活动结束后,召开支委会总结活动情况,梳理存在的不足及整改措施。

四、活动内容

(一)专题活动(指定动作)

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做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准备。各二级党委要统筹安排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支部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为主题,查摆突出问题,做好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的准备。

(二)基本活动(规定动作)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做到学思践悟、以知促行。

2.重温入党誓词

由党支部书记、老党员或过政治生日的同志领誓,党员集体重温入党誓词,可邀请优秀的党员同志分享入党感言,重温入党初心,坚定理想信念,回顾入党宣誓时的庄严承诺和坚定决心,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具体要求:会场有党旗,党员着浅色上衣、深色裤子,佩戴党员徽章,宣誓起立)。

3.接力诵读

接力诵读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4.按月缴纳党费

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主动、按时、足额缴纳1月、2党费,党支部安排专人规范做好党费缴费记录。

5.开展集中学习

学习国家主席习近平二〇二五年新年贺词;

学习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③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

④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民主生活会 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⑤《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6.开展个人自学

习近平:“一国两制”具有显著制度优势和强大生命力,必须长期坚持;

②习近平在听取海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强调 紧紧围绕建设“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定位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海南篇章;

③习近平在庆祝澳门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暨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

④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分析研究2025年经济工作 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⑤习近平在第四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坚定战略自信 勇于担当作为 全面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以上内容,可结合党支部学习计划分篇〈分段〉学习)。

(三)特色活动

1.党支部可合理运用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也可以请本系统、本单位或本支部的优秀党员进行分享、交流,讲述坚守初心、敬业奉献的经历。分享后可组织分组讨论,引导党员对标先进找不足,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进取氛围,激励党员在新的一年砥砺奋进、建功立业。

2.在元旦春节期间,党支部应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活动,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了解思想动态及诉求,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努力取得“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的良好效果。

3.可通过观看纪录片或邀请专家讲座等形式,深入了解春节等节日起源、习俗与内涵。也可以组织支部党员写春联、剪窗花、制灯笼,感受民俗乐趣,传承优秀文化,增强文化自信,使党员带头弘扬民俗文化,营造文化氛围。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工作指导。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活动计划,党委(党总支)书记要亲自把关,增强活动仪式感,坚决避免出现活动不按主题谋划,不按要求开展的情况。

(二)加强宣传报道。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适时向校党委宣传部报送专题活动、特色工作的开展情况(联系人:富雅青,4112029),由校党委宣传部统一宣传报道。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做好活动影像资料的采集留存和文档记录,并将相关图片资料、讨论内容、特色做法、典型经验等资料于22818:00前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邓晨玥办公OA

 

 

中共新疆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41231         



联系电话:0991-4110510

电子邮箱:dwrcb@xjnu.edu.cn

温泉校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 (邮编:830017) 

版权所有:新疆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Copyright © Xinjiang Normal University 新ICP备100036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