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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疆师范大学第五期“胡杨先锋班” 学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年09月29日阅读次数:

各学院党委: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时代新人培育工程”,坚持不懈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我校学生党员,树立“用胡杨精神育人、 为兴疆固边服务”的鲜明导向,进一步强化学生党员的身份意识和责任担当,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德才兼备、勇担重任的学生党员队伍。根据《新疆师范大学高质量推进基层党建工作2020—2025年行动计划》,现面向全校开展第五期“胡杨先锋班”学员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新疆师范大学第五期“胡杨先锋班”学员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在校优秀本科生、研究生党员(含预备党员,非毕业生)。推荐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自觉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有志于参与学校党建工作,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能够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综合素质较高,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全面发展,有一定的学生干部工作和社会实践经历,努力在成长成才中作表率,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师生认可度高;

(四)原则上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优秀学员”等称号和民主评议党员定等优秀的学生党员优先推荐(不作硬性要求)。

已经参加过往年培训示范班的学员、实习支教学员和2025届毕业生原则上不予推荐。

三、推荐工作步骤

(一)宣传报名(929日—107日)

各学院党委召开学生党支部书记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学员推荐工作。各学生党支部在学生党员中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动员优秀本科生、研究生党员进行自主申报,填写学员报名表(附件2),经党支部推荐报送学院党委。

(二)组织推荐(108日—1012日)

各学院党委结合报名情况,对学生党员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察,召开党委会议讨论确定推荐人选,将学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和学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10月12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办公室(温泉校区行政楼32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邢渊翔OA。

(三)研究确定(10月中下旬)

党委组织部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录取人选并正式发文,启动培训(纳入校级党员教育培训计划)。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胡杨先锋班”是加强大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手段,各学院党委要切实将政治立场坚定、党性意识较强、综合素质突出、群众基础良好的优秀学生党员推选出来,在全校范围内树立一批学生党员典范,在学生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二)加强宣传,规范推荐。各学院党委要在学生中广泛宣传,提升学生对“胡杨先锋班”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动员优秀学生党员积极踊跃报名。要严格按照自主报名、支部推荐、党委考察、会议研究的程序做好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化。

(三)严格管理,形成合力。“胡杨先锋班”学员由党委组织部和学院党委进行双重管理,党委组织部将及时把学员参加培训学习和实践锻炼情况反馈至各学院党委,作为学生各项考评的重要依据。各学院党委也须主动关注了解学员参训情况和平时表现,及时督促提醒、培养教育,在学生中树立典型,带动青年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向优秀党员看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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